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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创建“四个一”工作法高效推进增发国债资金监管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财政部四川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四川监管局将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创建“四个一”工作法高效推进增发国债资金全流程监管。

  一、锚定“一个目标”,强化组织保障

  四川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始终锚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财政部“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保障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的工作要求,统筹全局力量,扎实开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局党组会统筹部署,要求全局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切实扛起监管责任,确保增发国债资金有效服务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制定方案,挂图作战,科学统筹全年监管任务,针对川藏两省区地域跨度大、项目分布散等特点,汇聚全局力量,按项目实施市县分解核查任务至各处室,选优配强核查队伍,确保监控项目无遗漏、环节无死角、资金全覆盖。三是按月调度,集中学习政策文件,制作监管手册,不断改进监管方法,针对当月发现的问题,局党组组织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各监管工作组问题定性准确、尺度统一。

  二、建立“一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川监管局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与四川、西藏两省区财政厅建立增发国债资金联合监管机制,整合财政力量,发挥属地优势,凝聚监管合力。一是联合对接四川、西藏两省区发改、水利、住建、消防等部门,全面了解项目申报条件、前期程序和资金额度等,调取两省区项目申报情况表,充实核查基础数据与素材,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主动加强与地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力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明确到项目单位,实现上下联动监控,营造严的监管氛围。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动态追踪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推动项目实施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解决系统中更新不及时、取值不准确等问题,为实现常态化、全流程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完善“一本台账”,提升监管质效

  四川监管局对增发国债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区分不同领域项目建设特点,明确项目对应监管方向,建成《增发国债资金项目情况统计台账》后根据核查推进情况实时更新完善,切实提升监管质效。一是做好线上监控,搭建台账“框架”。充分运用全国预算管理数据汇总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核实纠偏线上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针对部分地区国债项目基础信息维护不及时、月报附件上传不完整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确保线上数据完整准确。二是持续线下核证,充实台账“血肉”。各监管工作组深入川藏各地市县区,特别是克服高原反应和客观环境困难,远赴阿里地区、那曲市等海拔4500米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开展现场核证工作,截至2024年9月已实现西藏七个地市项目实地监管全覆盖。三是互为借鉴运用,丰富台账“经络”。将增发国债监管与预算执行监督、财政运行、绩效评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和研判问题线索,充分拓展提升实地监管成效,对需进一步核实或后期应关注的情况作登记备注,方便及时“回头看”。

  四、做到“一并反馈”,实现监管闭环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及时、全面反馈相关问题情况,同时深化结果应用,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到其他资金监管工作中,切实扩大监管成效。一是定期向财政部有关司局和省级财政部门、地方相关部门反馈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在帮助上级掌握情况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地方强化项目管理、规范使用资金。二是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对发现问题开展清单式销号管理,要求地方定期逐项反馈问题整改方式和进度,并提供佐证材料,扎实开展整改认定工作。三是以增发国债监管为契机,强化成果运用,对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结合项目建设特点,深入分析其实质,及时纠偏喊停,督促地方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同类同质问题出现在其他财政资金领域。

  


原文链接:http://sc.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10/t20241014_3945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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