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财金企”携手共绘“渔美民富”幸福图景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苍南县财政局以该县获批全国唯一小型渔船管理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统筹财政、金融、国资等要素,助推“政府造船+渔民用船+企业管船”模式,帮助渔民开上高标准、强保险、低负担的“共富船”。截至8月底,该县已有405人申报租赁需求135艘,租赁意向金缴纳率100%。
一是抢抓政策机遇,推进渔船管理改革。紧抓试点新增350艘海洋小型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机遇,参与出台《苍南县2024—2025年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渔船双控功率,即8500元/千瓦的标准确定减船转产补助金额,并对船长24米以下的海洋捕捞渔船额外补助5万元/艘,加快效益低、风险大的渔船清退。争取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为350艘总造价1.75亿元小型渔船提供启动资金,加快推动渔船快产快造。
二是创新金融帮扶,减轻渔民经济负担。联合县金融办等部门,引导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为渔民量身打造年息最低3%、额度最高60万元的“渔民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渔民融资租船。结合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一件事”集成改革探索,联动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实现贷款服务现场或线上办理。实行最大力度租赁优惠政策,提供租金“一年一付6.5万元”“三年一付5.8万元”“五年一付5.5万元”三种租金缴纳模式供渔民自主选择,后两者每年可实际减少成本约0.5万元、0.7万元,同一租赁期内累计可减少 1.5-3.5万元的投入。
三是引导国企承建,强化渔船安全保障。创新国资企业融资租赁模式,联合县国资办引导推进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公司合作,将首批100 艘在建海洋渔船批量打包融资,凭借渔船建造合同、船网工具指标前置授信,办理抵押贷款,已获得1.35亿元、15年期、年利率3.8%的优惠授信,授信额度是传统模式的 3.8 倍,有效保障渔区、渔港、渔船的资金需求。
原文链接:http://czt.zj.gov.cn/art/2024/10/25/art_1164173_58929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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