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三管齐下推进绩效管理质效双提升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安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全过程、全覆盖”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健全制度体系,筑牢评价“硬堡垒”。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高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从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等18个方面细化量化29项明细指标和41个评价标准,逐步将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由程序引导向效果运用转变,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准确反映政府采购真实情况,破除以往“重程序、轻结果”“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推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规范流程机制,优化评价“全链条”。按照“财政牵头、部门主责、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明确采购单位自评、主管预算单位评价、财政评价3种评价方式,围绕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的公平和效率情况、项目资金节约情况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果情况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确保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落到实处。
强化结果应用,激发评价“新效能”。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机制,随机抽取10个采购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采购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结果应用,将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并与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监督考核及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紧密挂钩。三是完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将政府采购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透明度。
2024年,高安市已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采购项目10个,重点评价覆盖率18.5%,涉及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329.15万元。通过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也从2023年的20多件降低为今年的7件。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10/28/art_39211_5045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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