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发挥乡镇财政监督职能 助力基层服务效能提升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乡镇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基础,对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衡阳市财政局今年对21家创建先进的财政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对3家拟创建的全国最美财政所进行了调研指导,在加强乡镇财政监督上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
一是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监督。全面核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事业资金、代管资金,科学合理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县级财政监督部门对乡镇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不精准的,应该协调有关股室提供相应数据,完整编报上级的各项补助收入,进一步提高乡镇预算编报的完整性,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按照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一体化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基层财政所突破过去狭隘的“小财政”观念,树立“大财政”理念,加强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渠道下达的财政资金的监管,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和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及时向上级财政反馈信息。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健全项目支出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防侵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行为的发生。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上级财政在下达资金时,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部门分别告知有关乡镇财政所,建立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乡镇财政所加大对上述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效益。
三要加强镇村财务监督管理。全面按照《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开展检查,督促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湖南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加大对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制定《衡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监督办法九条,责任追究三条。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理,村账代管中心受委托代管辖区内村级财务工作,乡镇财政所可以委派财务人员参与,并对其履行监督职责。逐步建立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开展定期绩效考评,县市区财政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套切实可行、易于理解的相关考评指标,结合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等情况,定期下达绩效考评意见书,做到考评结果和监管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hy/202411/t20241105_33493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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