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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4-11-26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我局于2024年11月20日受理了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李文琪。

    四、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年)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李文琪

  110101301324

  中国

  否

  否

  否

  13

  6

  是

  是

  向前

  110001684809

  中国

  否

  否

  否

  13

  8

  是

  是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21-54679568转17113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邮编:200030)

    网址:cz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czj.sh.gov.cn/zys_8908/gsgg_8929/czywgg_8930/hjhjssws/20241125/xxfboswf0000003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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