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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告不得恶搞经典

时间:2021-04-08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为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的一项规范性文件要求:广告不得恶搞经典。

  这项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得在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中使用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的标志标识;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不得恶搞经典、恶俗营销、挑战公序良俗等营销宣传行为;不得通过歪曲历史事实、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来噱头、吸引眼球的商业营销宣传;不得含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含有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等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4/t20210406_327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