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调研

石家庄开展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政指导约谈

时间:2021-04-19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广告活动相关市场主体开展集中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分别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广电局、省药监局及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广告协会等单位,对省、市广播电视台、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等主流传统媒体和全市重点广告经营企业、广告发布企业(含户外、新媒体)共计46家单位、工作人员103人次,开展了5场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政指导工作会。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传达了省局《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对广告活动相关市场主体开展集中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精神,并通报了2020年各媒体单位违法广告监测情况。

  在对石家庄市广告协会成员单位进行的约谈会上,广告协会发出倡议,要求各单位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把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优先发布公益广告,不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杜绝一切违法违规广告,营造清朗的广告发展环境。各媒体单位纷纷表示,将严格规范广告制作与发布活动,发挥正面引领作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会议指出,广告活动相关市场主体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承担媒体和平台主体责任,禁止播出和刊发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违背良好社会风尚的违法广告,特别是禁止播出和刊发借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的违法广告。

  会议要求各媒体单位加强行业自律,逐步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制定行业规范,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发挥公益广告积极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4/t20210415_327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