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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卫健委强化质控中心工作提升医疗质量安全

时间:2021-04-25 文章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三落实”专项行动,切实促进医疗质量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锦州市卫健委以充分发挥医疗质控中心作用为抓手,通过筑体系、建制度、抓落实,稳步提升全市医疗质量安全。

  强体系  锦州市现有27个市级质控中心。基本覆盖院感、护理、药事、检验等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临床专业;为深入推进中医事业发展,成立了中医特点相对突出的中医各专业质控中心。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推进建立县级质控中心体系,力争做到儿科、妇科、心血管、麻醉科、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药事、护理、病案管理、急诊医学、医疗装备质控中心等核心专业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控网络工作格局。  建制度  一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了《锦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办法》及《锦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周期性考核评分细则》,明确了质控中心的工作任务和考核程序。考核评审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加分项15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市卫健委予以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质控中心要求其限期整改,连续两个周期考核不合格的质控中心按《管理办法》,于次年度重新遴选挂靠单位及质控中心主任。二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明确规定挂靠医院要给予每个质控中心一定的经费支持,原则上每个中心每年安排3万元工作经费,各质控中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质量督查的食宿费、差旅费、专家补助、培训费以及其他质控工作开支。  抓落实  一是抓标准制定。要逐步完成我市各专业诊疗操作规范或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制订。二是抓质量控制。临床类质控中心要至少选取2个病种进行临床质量控制,非临床类质控中心要至少选取本专业3个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考核。三是抓督导检查。强化各质控中心的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各医疗机构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质控中心建设是保障医疗质量的有效手段,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强化患者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dfxx/202104/t20210423_4121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