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行为
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4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销售过期食品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结合“十四运”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及“五一”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城乡接合部、农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突出糕点类、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品、“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厉打击市场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行为。《通知》明确,此次检查重点为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情况;对保质期短的食品(保质期6个月以内)是否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对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篡改食品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在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同时,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健全完善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清单,强化督促整改、行政指导、责任约谈,有效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处置。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4/t20210430_328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