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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4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以市委编制委员会名义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运用“三定方案”方式明确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产业功能区等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突破性建立以“党政同责清单”为基本遵循,以“职责任务清单”为重要支撑,“市委编委+食安委”两委双线推动的制度设计。

  据了解,此次成都市出台的清单,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具体到党委相关部门,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0个党委部门职责,从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绩效管理、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宣传培训和舆情处置、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强化了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要求,清单明确了市级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开展风险防控、实施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共同职责任务。同时,对33个市级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分工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理清了职责边界、填补了监管“真空”、弥补了工作“缝隙”。

  记者注意到,在清单中,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市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防患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归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数据,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对相关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另外,清单还明确了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9个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紧密的特殊优势,搭建辐射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载体,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4/t20210429_32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