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开征集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
时间:2021-06-02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征集 2021~2022年度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
征集工作明确农业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是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上应该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具备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有专业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单位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以行政村为主要承担单位,可联合相关行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共建。承担单位应对试点工作有较好的总体部署、明确的项目建设目标和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并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此次试点项目征集须经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dszc/145814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