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探索建立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时间:2021-07-20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记者从7月14日在安徽省亳州市召开的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会商交流会上获悉,为构建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交流合作机制,提升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水平,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签署《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指出,长三角一市三省对于涉及或可能涉及协作方的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要打破地区限制,加强沟通交流,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各方在特殊食品监管工作优势,重点在制度创新、监管队伍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强工作交流,形成优势互补和深度融合。根据《框架协议》内容,长三角一市三省将定期通报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加强各方信息数据的共享交流,逐步实现地区间特殊食品安全信息数据的共享;不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特殊食品监管合作,针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制度改革、专项整治、产品信息追溯等工作开展协作,联合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及其运用优势,探索搭建区域之间特殊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合作平台,依托平台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特殊食品安全科普活动,提升公众对特殊食品理性消费意识;一市三省共同筹建长三角特殊食品安全检查员库和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注册核查、许可审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人才保障;一市三省通过联合开展培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做到“区域联动”,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各自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师资力量,加大对一市三省一线监管人员及检查员队伍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支持和鼓励区域特殊食品龙头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形成特殊食品产业集聚区,打造区域联动协同产业链。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龙头企业集中,高校、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重点开展特殊食品技术研发、科研创新,推进产学研的协同发展,助力区域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同推进一市三省特殊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自律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共同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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