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举报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液化石油气瓶暗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21-07-20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吸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及液化石油气用户的气瓶安全状况进行了暗访。共暗访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抽查6家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和30家液化石油气用户的约300只钢瓶。检查发现,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疑似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行为,经营点销售的和燃气用户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未张贴警示标志、充装标识的情况,同时发现约20只超期或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此次重点暗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气瓶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建立应用、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用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充装非自由产权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等情况。现场抽查了部分燃气经营点及燃气用户,查看是否使用无警示标志、无充装标识、过期或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追溯液化石油气钢瓶来源,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宣传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充装行为,加快推进气瓶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应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dszc/145919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