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三家行政村入选首批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
时间:2021-10-11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日前联合发布安徽省首批1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宿州市沈圩村(埇桥区)、镇头村(埇桥区)、高王村(灵璧县)3家行政村上榜,占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的2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以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作用,计划用3年时间,将其创建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样板村,示范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工作。
下一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提供信息咨询及技术支持,帮助其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标准深入有效实施,以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dszc/146125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