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出台新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时间:2021-10-29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按其实际发行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10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前不久出台的《太原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若干支持政策(2020-2023年)》(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进行解读。
10月22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政策》,通过股权投资、购买服务、项目奖补等方式,对知识产权全链条给予扶持,从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转化效率、金融服务能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水平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5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支持措施。其中,几个“首次”尤为引人注目:首次全方位支持专利导航项目,首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首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首次提出对企业、学校开展系统性知识产权培育和支持。
据介绍,2020年6月,太原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获得1.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为此,太原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太原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力争到2023年,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的全面融合。
此次出台的《支持政策》,是近年来太原市在支持知识产权发展方面内容最全、力度最大的政策文件,是对《实施方案》的细化和补充。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10/t20211029_336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