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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监局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10-29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组织召开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以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天津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务必做到对进店人员查验双码、检测体温,要求进店人员规范佩戴口罩,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要实名登记。

  会议强调,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药店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要严格实行监管责任制,增加检查频次,查找薄弱环节,坚决堵塞漏洞,确保疫情防控责任、措施、工作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10/t20211029_336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