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重庆江津两地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构建涉渔市场监管执法“无缝对接”体系
时间:2021-11-05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10月29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签订《联合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区域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联合执法协议》)。
此次双方签订《联合执法协议》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的决策部署,在及时有效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中,增加跨界流域联合检查频次,加强大案要案查办,形成防范、打击、斩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的工作合力,构建涉渔市场联合监管执法“无缝对接”体系。
据了解,《联合执法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查办、联动交流四个方面。联合检查方面,双方将加强相邻水域日常联合巡查、违法线索互移互享、异地案件协同查办,通过强化线下日常和网络交易监管,对传统交易和新型经营方式进行全方位无缝监管,坚决打击各类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办方面,双方将对涉及相邻水域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主动相互移交,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高效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设立案件线索移送台账,适时沟通、积极配合、协同推进案件顺利、高效查办。同时,双方还将互认执法证据、检查结论、处罚结果,避免交叉执法和多头执法,推动业务系统互联、执法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此外,双方将通过建立组织领导机构,逐步建立完善联络员、联席会议、联合宣传等合作机制。成立由双方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队、所)负责人、基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参与合作,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并通过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商议解决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执法工作重点。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11/t20211104_336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