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四个着力开创财会监督山东试点新局面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2月29日来源: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自今年3月财政部批复同意开展财会监督先行先试以来,财政部山东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市场经济,围绕服务山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积极探索财会监督新模式、新举措、新路径、新成效,从四个方面着力,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不断为财会监督试点丰富山东实践。
一、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监督格局
一是召开财会监督山东试点启动大会,实现良好开局。深入贯彻财政部党组对山东财会监督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凝聚各方共识,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将财会监督工作引向深入。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原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出席大会并讲话,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东作大会主旨发言,山东证监局、山东银保监局作为会计监管协作机制单位发言,国铁济南局等5家企业负责人代表重点监管企业作交流发言,山东省财政厅等9家监管协作单位负责人,140余家有关在鲁央企、省属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负责人,15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在日常监管方面,选择第一批120家(其中非金融企业60家、金融企业60家)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在鲁央企、金融企业、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上市公司、大型民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信息采集、舆情关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以约谈、年报分析、现场监管等方式,全面掌握企业战略、运营、发展等面上的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专项监督方面,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聚焦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风险较高领域,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专项检查的方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与权威性。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联合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全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会议,倡议在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并对执业质量和总分所一体化执行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约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与山东省财政厅对接,共同研究贯彻落实30号文的举措,要求省内37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30号文中提到的当前行业内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自查,选取其中10家会计师事务所走访调研,督导30号文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着力完善财会监督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主导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驻鲁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意见》、《重点监管企业(非金融类)会计监督暂行办法》、《重点监管企业(金融类)会计监督暂行办法》、《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暂行办法》,推动企业等会计主体履行内部监督主体责任、中介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补充作用。二是建立会计监管协作机制。与山东证监局、省财政厅、国资委、税务局、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6部门单位签署《会计监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在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合调研、人才培养、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成果利用等方面协商一致,为加强区域内协同监管、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交叉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夯实了基础。三是全面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建立财会监督专家库,借助专业人士的智慧,在财会监督实践中带动和帮助我们的业务骨干快速成长;另一方面继续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注重培养监管工作有生力量。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推动业务骨干加入财政部“一库两池”,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库人才培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创新财会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现场监管。加强重点企业监管,探索对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监管思路,选择某中央企业开展全面现场监管,调阅年审事务所工作底稿了解企业基本经营状况,通过一对一访谈全面掌握业务流程和内控执行,关注企业财务管理、投资决策及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二是创新“三步渐进”法开展重点企业年报分析。第一步,将60家重点监管企业分为7组,分别由山东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会同一名财会监督专家就企业年报进行分析。发现疑点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向企业年审签字会计师进行问询,并组织专家对问询答复进行论证。第二步,就第一轮问询答复后仍然存疑的问题,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现场面谈,了解问题成因,探寻企业动机,揭示行业存在的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第三步,以问题为导向,对前两步无法解释的问题,视情况采取约谈、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三步分析完成后,以监管报告的形式反映当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利用准则“合规造假”等问题,提示风险,警示企业履行好会计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该做法取得较好反响,一些大型央企、省属企业主动沟通恳谈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暴露自身潜在风险,共商企业发展之道。三是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专项检查中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在近期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前,会同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情况问卷调查。对省内(不含青岛)185家上市公司、29家央企、26家省属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240份,收回141份,对其中6家企业反馈的线索逐一进行了核实,对企业涉企收费政策答疑解惑。四是由点及面扩大监督效果。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召集辖内整个行业的有关企业进行约谈提醒,提示风险,表达关注并督促整改,并不定期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状况进行回访。医药企业处罚公告发布后,第一时间联合山东证监局召集省内部分医药企业进行座谈,通报了医药企业共性问题,并就做好年报有关工作及日常财务核算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着力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
深刻领会韩正副总理“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创新政府管理服务”要求,以数据导向监管为目标,积极打造“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一是以日常监管中获取的重点监管企业3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建立数据库,监控重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在对企业财务运行的持续监测中发现和预警风险。二是以专业性市场化数据库为蓝本,开发企业画像系统,提示公司数据与同行业数据的偏离度,对企业财报可信度进行智能甄别,结合对网络舆情的数据挖掘,为企业画像,实现重点、精准监管。三是以财政部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为依托,推动与地方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联、数据共享,加快监管系统试运行,推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
原文链接:http://sd.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112/t20211207_37726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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