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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时间:2021-03-29 文章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为保障食品安全,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作出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据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整治畜禽肉含“瘦肉精”等禁用药物、兽药残留超标、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水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使用违禁物质以及禽蛋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病菌污染等。

  “百日行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自查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是否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督促畜禽肉经营者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畜禽肉,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购货凭证,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畜禽肉。

  同时,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频次和批次,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根据畜禽肉、水产品、禽蛋、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特性,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度,积极开展分类监管,提高对重点品种中违禁药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金属污染物残留的监督抽检和快检筛查频次;加大畜禽肉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牛羊肉的抽检批次,强化不合格畜禽肉的核查处置;针对不同类型的食用农产品,采取定向检测、跟踪检测和快速检测等多种方式,运用质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

  此外,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予以严肃查处。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涉及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同一市场或经营单位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