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财政:全力推动地方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快构建本市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规范科学的粮食储备保障体系,海安市财政局不断深化工作职能,落实工作举措,推动实现海安市储备粮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协调发展。
一是建立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市相关粮改文件精神,结合海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市财政局、发改委、农发行海安支行联合发布《海安市地方储备粮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截止2022年6月底,全市地方储备粮实现入库3.5万吨,其中小麦储备1.9万吨,粳稻储备1.6万吨,同比增加储备粮1万吨,全面完成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地方储备规模。
二是建立动态储备补贴制度。参照省级储备粮相关费用包干的管理模式,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发布《海安市地方储备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贷款贴息、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资金,适时调整了补贴费用标准。截止2022年6月底,市财政根据储备粮(油)保管规模拨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备粮(油)保管费152.5万元,贷款贴息146.51万元,轮换费用36万元。
三是建立动态绩效管理制度。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市财政局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出台《海安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海安市预算绩效监控办法》,对储备粮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同时根据《海安市地方储备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储备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重点评价。
原文链接: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2/7/15/art_8065_10544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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