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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坚持“四个注重”不断提升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监管成效

时间:2024-11-26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上海监管局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注重”,扎实做好重点绩效评价、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等工作,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监管成效。

  一、注重提高政治站位,明晰监管定位思路

  上海监管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监管思路。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义,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心怀“国之大者”,将政治机关属性贯穿绩效监管工作始终,着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二是理清监管思路。局党组提出“1+6”发展体系,确定30字监管思路、10项监管手段,明确绩效评价监管的工作目标,形成落实绩效监管职责的落点、办法和抓手,努力扩大监管覆盖面,把无效、低效资金找出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明确监管模式。采取局内处室联动、协同监管的模式,由转移支付职能处牵头,相关主管处具体负责实施,同时规范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流程,对发现问题统一研究处理,逐一落实整改,确保绩效监管工作有序有效。

  二、注重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上海监管局在绩效评价监管过程中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民生保障方面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绩效监管实效。一是在重点评价项目中下功夫。全力以赴完成财政部布置的转移支付重点绩效评价任务。同时,在年度绩效自评复核中,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筛选资金量较大、涉及民生的项目开展现场复核,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现场抽查复核中扩大覆盖面。在实施现场抽查复核“三年一轮”目标时,充分考虑资金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确保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资金实地监管,将现场抽查复核的任务数量分解到相关处,做到重点领域资金监管全覆盖。三是在资金使用合规上从严把关。通过现场询问、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关注资金使用末端的情况,及时指出支出进度慢、资金效益低的管理问题,以及资金使用方面不合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立行立改。

  三、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切实提高监管质效

  在绩效监管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扩大绩效监管的影响力。在今年的水污染防治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等重点绩效评价中,邀请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代表委员提出的政策建议提升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行业专家的加入提升了绩效监管的公信力。二是总结经验推行绩效自评复核监管规范。以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范本,将其嵌入绩效自评复核工作规范中,打造出一套适合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规范流程,强化内部控制,提升绩效监管质效。三是树立全局观念实现监管全覆盖。采取分块、渐进式的工作模式,每年对40%以上的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开展现场抽查复核,确保完成现场实地监管“三年一轮”目标,实现绩效监管全覆盖。

  四、注重监管成果利用,逐步扩大监管影响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一方面,建立与地方财政、主管部门的日常联络员制度,负责核对绩效自评项目名单,掌握地方自评工作进展情况等。另一方面,在开展绩效自评结果非现场阶段,就自评报告中不全面、不完整的情况,及时做好沟通联系,要求提供情况说明、在现场复核阶段做好配合,共同推进绩效自评复核工作。二是形成通报制度。及时向地方财政、主管部门沟通、反馈绩效评价中发现的情况问题,提请重视并强化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问题,采取持续跟踪、跨年度重点关注、制发管理建议函、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评价与调研相结合。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在绩效评价中同步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掌握地方主管部门在落实政策、打造有代表性项目中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提炼和总结。发现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成果上报,为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转移支付绩效尽应有之力。


原文链接:http://sh.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411/t20241104_39468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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