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662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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