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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662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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