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农业农村厅 体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宁夏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区)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
《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迅速制定扩大消费举措,开展系列促进消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推动消费市场恢复增长。为确保政策持续发力,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不断完善消费政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部署安排,打好“七大战役”,打造“消费旺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财政对扩大消费的支持促进作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通过调整资金结构、整合既有专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支出进度,支持促进农产品、汽车、绿色家电及其他商品消费、文化旅游和全民健身消费。
(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协调金融企业、平台型企业、生产厂家、商户企业、网络运营商投入资金参与扩大消费,放大政策效应。
(三)努力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加大预算资金安排,支持发放农特产品消费券,并促进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扩大农产品消费券的发放范围,以五个地级市为中心,向区内所有县区投放,全域展开,带动周边,扩大农产品消费规模,拉动农产品消费增长。
(四)更加有效稳住大宗商品消费。各地要尽快出台促进汽车、绿色家电消费的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和操作流程,做到政策与实施细则应出尽出。对地市汽车及绿色家电消费实行专账核算,据实统计,确保汽车、绿色家电补贴落实到位,突出大宗商品消费的带动作用。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五)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加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与五个地市促进文化旅游惠民消费措施的统筹衔接,支持对特殊群体发放专用消费券,增加文旅消费券发放频次,提高消费券兑付率。引导全区影院积极参与惠民观影消费活动,动态调整消费券发放的频次和数量;抓住新片上映、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提高线上观影消费券发放量和兑付率。充分发挥体育惠民消费券撬动健身消费积极作用,广泛吸引金融企业、各类体育场馆、体育用品销售市场主体和社会大众深度参与全民健身,形成体育消费新热潮。
(六)政策优惠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各类消费优惠政策侧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通过发放惠民券、爱心券等方式,更多地将政策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获得感,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
(七)支持开展各种方式促销活动。鼓励各地在扩大消费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取得政策实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线上线下消费相结合,支持在线推送、数字销售、平台运营等新兴消费;注重培育展会、娱乐、电子产品、有机食品等消费热点;推动餐饮、住宿、百货等传统产品消费;鼓励市县支持特色街区和地理标志产品经营,形成特色消费。鼓励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举办音乐、美食、微演出等夜间新场景消费主题活动和夜游项目,创新经营模式,刺激夜间消费。
三、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扩大消费政策落实落细
(八)完善消费券使用方式。为提高消费券使用效率,提升政策效应,完善消费券发放方式,可以采取限时发放,限时使用,量化消费额度,提高兑现率。推行线上“电子券”和线下“实物券”同步发放,线上发放注重通过各类平台扩大消费券发放范围,使得消费者更加便捷领取;线下发放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扩大消费券惠民措施享受范围。
(九)建立消费券发放使用台账。加强消费券统计管理,建立农业、商业、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券数据统计监测平台,建立消费券管理台帐,统一报表统计口径,详实准确报送数据。
(十)加强工作调度。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等部门建立联席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日监测、周调度,并加强相关工作的督导,统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
(十一)严格财政资金管理。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资金使用要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确保用于相关领域扩大消费的支出。市县支持扩大消费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扩大消费,实现放水养鱼、培育税源的政策效果。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财政、商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优化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监管,加强行业指导。各地市要落实落细实施方案,研究进一步扩大消费的具体举措,加快资金支出,做好消费统计监测,及时上报消费信息和消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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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zt.nx.gov.cn/zwgk/zfxxgkml/cztwj/202206/t20220627_3588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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