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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调整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计划及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宁夏财政厅 作者:佚名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调整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计划及预算指标的通知

  

  盐池县、同心县、彭阳县、海原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扶贫项目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9〕88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9〕660号)。按照保障该项资金贫困县增幅的考核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中分配给盐池县和彭阳县的各1000万元资金分别调整给同心县和海原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资金为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如统筹整合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政策执行;如不统筹整合使用,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21号)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要求,你县(区)要树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此项资金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指标调整表


原文链接:https://czt.nx.gov.cn/zwgk/zfxxgkml/snzjxxgk/snzc/202005/t20200506_2055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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