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江津区代表团:
你们提出《关于给予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鼎山)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第0027号),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江津区代表团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抓好市域(郊)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以及保就业、保民生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区两级的共同推动下,江跳线等轨道交通线路、渝昆高铁、渝贵铁路、G93江津至合江高速公路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助推江津区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对于江津区代表团提出的几条具体建议:
一、关于对市郊铁路跳蹬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工程资本金给予20%补助的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高铁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铁路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重点聚焦“米”字型高铁建设,多条高铁线路集中开工建设,全力推动高铁建设按照“五年全开工、十年全开通”的目标加快实施。为加强对全市铁路建设的支撑保障,市级加强了对项目建设时序的统筹调度,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奏把控,优先集中财力筹集干线铁路资本金(约占工程总投资的50%),同时对沿线区县的征拆予以补助,保障对外高铁通道建设。在此基础上,结合双向客流密度与现有通道资源,适时推进中心城区连接周边区县的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指导区县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和建设规模,防止盲目上项目、造成债务风险。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推动全市铁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1〕67号)文件规定“新建市域(郊)铁路,由区县负责组织实施,跨区县的项目由沿线区县协商明确牵头区县,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衔接。征地拆迁资金全额由沿线区县全额承担;工程投资的资本金部分,市级按不超过资本金部分的20%给予适当补贴,区县出资按照境内投资比例由沿线区县分摊。”为支持江津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将按照上述政策安排市级补助,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时将市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二、关于将市郊铁路跳蹬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工程纳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并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上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明确专项债券支持11大领域,其中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同时,铁路领域可将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暂不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用作资本金。但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将市域(郊)铁路项目参照城市轨道项目管理,故暂不支持市域(郊)铁路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目前,我局正积极向财政部汇报,希望扩展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资本金的项目范围,同时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资本金支持政策申请。
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江津区新增债券23.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3亿元,专项债券20.45亿元,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务限额下达江津区9亿元。接下来,市财政局将根据江津区化债情况、项目储备等因素下达政府债券,由江津区统筹用于各类项目建设。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支持江津区发展路径,争取中央部委对项目的支持,拓展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及时向江津区调度市区共建项目的市级补助资金以及各类区级项目可获得的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缓解区级财政压力。
对江津区代表团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联系人:吕佳钖,联系电话:67575103,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tlm_268/jyta/jy/202306/t20230630_12109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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