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域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9月1日,由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牵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发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正式上线,并推广应用至全市政府采购活动。
据了解,政府采购信用3.0采用“公共信用+市场信用”双维度,通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质、过往履约能力、项目履约评价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得出其信用评分。信用评价实行每日一评、动态更新,当天凌晨计算的信用评价分会及时公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
“利用大数据对各类政府采购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是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的一剂良药。”广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志广说,广州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工作,政府采购信用2.0自运行以来,已采集9万余家企业的信用信息,运用于3100多个项目中,涉及成交金额超过3000亿元。经过多年的实际应用,对照信息化的要求,该体系原来主要存在系统性不够足、覆盖面不够宽、操作性不够强、平台对接性不够好等突出问题。为此,结合大数据发展需要,政府采购信用3.0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完善信用标准,建设了信息化应用平台。政府采购信用3.0致力于建设一套数据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一方面完善信用法规标准体系,对信用信息归集整理、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进行全面、系统地界定。统一确定了对供应商开展信用评价的主体、指标、方式、结果运用等不同维度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统一确定信用评价信息的数据采集、存储方式、共享机制、公开渠道、分析使用和管理模式等运行流程,统一确定了信用评价电子化平台的建设规范、系统架构、数据格式、接口协议等技术要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信用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和挖掘等多层面升级“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的同时,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的运行提供了更多可能。
二是强化诚信管理,确保了信用化应用实效。广州市财政局推动建立了“信用查询+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的诚信管理模式,事前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综合信用承诺,强化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诚信意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事中实行诚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出台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归集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并开展信用评价,依托数字化手段对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实时监管;开展信用修复和诚信宣传,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三是加强信用监测,推进了智能化应用监管。建立健全了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构建动态风险管控体系,提高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建立和维护自身信用。事前以信用承诺管理机制为重点,事中实施跨部门协同信用分类监管,事后注重联合奖惩,实施动态信用分类管理,监管单位可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监管关键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推动构建区别不同主体信用状况的分类监管、瞄准违法失信风险的精准监管、多部门联动奖惩的协同监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综合监管。
四是形成共享机制,拓展了网络化应用成果。广州市财政局努力打破传统模式下的有形边界和物理空间,畅通信用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之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整合应用,实现信息采集、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政府采购制度深度融合,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信息公开和共享融合机制,逐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网络化共同治理格局。政府采购信用3.0的推广,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促进供应商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正常秩序,持续优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253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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