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举报

关于对贵州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贵州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财监〔2023〕30号
案件名称关于对贵州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贵州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对收入合同、研发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一致审计证据、函证、重大错报风险等实施审计程序等问题。
处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贵州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520102000037479
居民身份证号522627********0059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荣生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贵州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2023/5/4 0:00:00
处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
当前状态公布
地方编码520000

  


原文链接:http://czt.guizhou.gov.cn/zwgk/zdlyxx/xzzf/202306/t20230613_8019359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