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财政:全面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助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4-04-13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以来,鼎城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支持,落实采购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惠企政策知晓率。财政部门通过宣传栏、印发资料、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一法一办法”,并对税费政策、奖补政策、金融政策、优化服务政策、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便民生活、基层发展等进行解读,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
强化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安排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本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工业发展引导、现代服务业等各类专项资金44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智能化建设、人才培训等。二是设立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认缴规模4亿元,已募集到位资金3.4亿元,对11家非上市类企业股权投资3.15亿元。三是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资金。2023年共为中小微企业争取中央省市制造强省、中小企业发展、军民融合、农业、企业研发奖补等各类专项资金92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四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企业上市,注入资产2261.46万元支持精为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市,股权占比16.62%。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3年创业担保贴息1079户,贴息额236万元。帮助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截至2023年底,鼎城区“银政担、信补贷、潇湘财银贷、知识价值信用贷”等多种信贷产品,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累计投入风险保证金58万元,代偿风险金2475万元。五是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一方面支持鼎城区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创新平台。为新增的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奖励资金30万元每家,2023年共奖励180万元。另一方面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积极为区级研发企业争取上级奖补资金。2021年以来为企业申报研发奖补资金4000多万元。
落实采购政策,大力培育本地品牌。一是通过预留份额、价格扣除、评审优惠等方式,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落细。近几年区内政府采购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均达90%以上,近3年预留额度近5亿元。二是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常德市政府采购平台,全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抓好本地品牌培育,编制印发《鼎城区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号召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先使用本地名优产品,举办“鼎城区名优产品推介会”专场推介活动,在全区营造“支持本土企业、使用本地产品、推动本地消费”浓厚氛围。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将工业发展引导资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物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等在预算编制环节申报绩效目标,在执行过程实施运行监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和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在预算完成环节进行绩效自评。近年对区工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评价结果反馈给资金使用部门,指出问题并提出建议进行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达标的项目资金予以调整或调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cd/202404/t20240411_33275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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