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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5-07 文章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精神,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现将我省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部门协同

  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城乡智慧交通和推动绿色出行的重要方式,对我省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发挥投资需求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吃透财建〔2024〕57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谋划,明确牵头组织实施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财政、住建、工信、交通四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在各自负责领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紧扣要求,精心准备

  有关县(市)要认真按照国家三部门要求,重点挖掘应用场景,参照编制大纲组织编写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梳理填写有关表格等;要精心编制申报材料,实施方案要体现任务目标与推进计划、建设场景与商业模式创新、新技术推广示范和保障措施等必要内容。各省辖市向省级择优推荐本地区1-2个县,省级四部门将综合考虑有关县(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并适当向省内偏远地区且具备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县(市)倾斜,确定3个试点县(市)向国家予以推荐。

  三、其他事项

  参与申报的县(市)应由四部门联合行文,将实施方案等相关申报材料报至所在省辖市,由市级四部门于2024年5月7日前报省财政厅、住建厅、工信厅、交通厅。有关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电子版可通过省级四部门邮箱报送,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并对拟推荐县(市)予以指导。各地应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不按要求报送或申报内容明显不实的县(市),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经济建设处:

  电话:0371-65808918,邮箱:hnczjjc@sina.com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设处:

  电话:0371-66069883,邮箱:zjtcjccsdl@163.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汽车处:

  电话:0371-65509871,邮箱:hnxnyqc@126.com

  省交通运输厅 综合规划处:

  电话:0371-87166622,邮箱:zhghc1706@163.com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5日

  

  附件.pdf


原文链接:http://czt.henan.gov.cn/2024/04-30/2986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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