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W259号崔静欣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吉财债〔2024〕312号)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W259号崔静欣委员提案的答复意见
吉财债〔2024〕312号
崔静欣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专项债全流程管理提升债券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您的分析贴近实际、较为准确,提出的宝贵意见十分中肯、科学,对我省专项债券相关工作很有指导意义。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夯实前期调研基础,谨慎科学立项”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严把专项债券项目质量关,持续督导各地各部门强化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论证,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未取得立项批复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专项债券。省发展改革委每年组织召开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培训会,详细讲解国家最新投向领域、审核要点等,指导各地各部门对标国家政策要求,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根据地区内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尊重行业特点和规律,科学合理申报项目,持续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会同其他省直部门,积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严把项目质量关,持续督导市县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慎重考虑项目可行性和合理性,严格论证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严防形成新的债务风险,不断加强我省专项债券项目立项等管理工作。
二、关于“明确管理目标,实现企业化管理”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不断加强我省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高质量推进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每年开展专题培训,指导服务各地各部门谋划储备符合条件的项目。二是督导各地压实主体责任,建立财政、发改和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定期调度解决项目堵点、卡点问题,尽早完成前期准备。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逐项建档立卡,按月跟踪调度项目开复工、完成投资等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开复工、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四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成立联合督导组,就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的问题赴各地进行现场调研办公,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覆盖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审核安排、清单下达、建设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奖惩措施等项目实施的全周期管理工作,以精细化管理提高专项债券在推动有效投资中的作用和效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持续督导市县落实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关于“重视项目后评价,明确结果导向”
2021年,省财政厅建立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等方面将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全面纳入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专项债券额度以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落实奖惩制度。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了2022-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核查,摸底全省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实际水平和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各市县已经完成了2022年500余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以及2023年发行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不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分析总结项目在前期推进、建设实施和投产达效中的各种经验做法和困难问题,督促市县提高对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切实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新时期政府债项目立项策略”
(一)关于“控制新增债务规模,提升偿债能力”。目前,我省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由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省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情况,采取项目法分配安排,省财政厅配合做好债券发行等工作。在2024年专项债限额分配时,省发展改革委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积极保障国家“十四五”规划、“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规划,以及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等重大战略项目建设。同时,审慎考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高风险市县项目,坚决不安排项目收益差的项目,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确保债券安排和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提高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关于“合并平台公司,解决项目收尾难题”。目前,省财政厅已经以省财政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相关文件,并向各市县下达了2024年融资平台压降任务目标,要求各市县对于只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且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原则上应按法定程序撤销。同时,指导市县根据不同融资平台具体情况,逐家制定压降工作方案,通过撤销、合并、市场化转型等方式推动压降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按照您的建议,指导各市县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全力推动融资平台压降工作。同时,常态化监控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融资,明晰债权关系,避免平台化倾向,切实解决项目收尾难题。
(三)关于“注重资金使用效率,考评使用效果”。2022年和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了专项债券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逐个项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督促各地各部门“一项一策”加快问题整改,项目建设进度和债券支出进度显著提高,闲置趴账债券资金显著减少。省财政厅建立了通报预警制度,逐月向各市县党委政府通报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并抄报省政府。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监督检查,持续按月调度各市县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督导各地严格落实《吉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按照程序和工程进度拨款,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同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省直部门协调配合,督导各市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0431-88771674)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jyta/202405/t20240513_3160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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