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W34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W34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杜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数据要素资本化建立我省政府融资新渠道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数据要素资产化情况
(一)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及运营模式。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有208个地方政府上线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要素高质量应用步伐不断加快。2020年,北京市政府授权北京金控集团建立了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承担金融公共数据统进统出、制度化管理、创新社会应用的功能,目前已汇聚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政府采购等数据,涉及近30个部门,帮助企业获得融资近千亿。
(二)数据要素资产化探索情况。2023年10月,浙江省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的数据产品“信贷数据宝”完成了数据资产确认登记,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第一单。山东政信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凭借“济宁市企业信用金融服务数据”在2024年1月获得北京银行融资300万元。2024年1月1日青岛华通集团依托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将企业信息核验数据集(公共数据融合社会数据治理的数据资源)——列入无形资产数据科目,计入企业总资产,成为青岛首个实现企业数据资源入表的实践案例。
二、我省数据资源运用情况
一是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长春算力中心二期、长春新区人工智能新基建、长春智算中心以及松原“双力”一体化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我省算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纳入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接入国家算力网络。
二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积极推动各领域数据互通共享、流通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推动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充分发挥我省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以及海量数据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的融合创新。
三是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大数据产业园区,成立大数据产业集群联盟及产业协会,通过全产业链招商、一站式服务等,扶持发展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构建产业发展良性生态。
四是支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打造“吉农金服”“小微数金”“吉企银通”“专精特新”等数字化服务平台,搭建成熟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多项数字应用自主创新,累计助力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融资超千亿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按照提案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省数据要素资本化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委金融办、省政数局、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金控集团等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搭建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加强数据汇集能力,发挥数据在政府内部与外部相关业务作用,并以长春市为试点先行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授权,鼓励数商参与,形成数据、产品交易生态,待国家和我省公共数据授权管理办法发布后,在办法指导下开展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数据共享力度。指导企业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加大无条件共享数据的力度,提供辅助政府决策服务,支持、鼓励企业在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有序、有偿的数据归集、共享。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沟通,待国家出台数据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后,开展省级公共数据交易定价机制。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数据要素确权、评价、估值、入表等相关工作。
四是强化金融支持。启动重点项目征集工作,跟踪项目征集进展,向金融机构精准推荐,为数据资产及相关项目融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推动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切实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五是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数据资产化新模式,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研究建设我省金融大数据融资服务平台,统筹推动时间资本化融资工作,由省金控集团研究我省金融大数据公共服务专区,助力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并由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
特此答复。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jyta/202405/t20240516_316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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