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中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我厅于2024年5月9日受理了安徽中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中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陈芳。
四、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
陈芳 | 110101480384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7 | 6 | 是 | 是 |
余云 | 340101600036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15 | 14 | 是 | 是 |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51-68150196
通信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财政厅会计处
网址:http://acc.mof.gov.cn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czdt/tzgg/1494062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