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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海南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1月9日(周六)8:00-12:30。

  二、答辩地点

      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联系电话:36769666)。

  三、答辩内容

  参评人员评审申报材料中与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成果有关的问题。

  四、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请参评人员于11月9日(周六)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答辩地点分组报到台报到(建议少带或不带除通讯工具等必要用品以外的其他个人物品,通讯工具将交由现场工作人员保管),逾期未报到者或未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评审不予通过。报到时所有答辩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l张(底色不限,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要求字迹清楚不褪色)。

      (二)确定答辩顺序:根据现场公布的评审分组情况,每组参评人员于8:10在各自报到台抽签,签名确认并领取答辩顺序号后在指定地点候场。    

  (三)答辩时间安排:8:20开始答辩,参评人员在候答期间须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每人答辩时间15分钟(含审题时间和答题时间),答辩时不得携带资料入场,入场前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答辩顺序号。答辩人员入场就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答辩试题置于桌面上,答辩人员应第一时间阅看题目,可先作思考后答题(阅题、思考时间均计入答辩时间)。开始答题时只需介绍个人姓名和答辩序号(如:我是参评人XXX,答辩序号是X号),不再作其他内容的自我介绍。答辩结束后,应尽快领回个人物品并迅速离场。

      (四)答辩成绩满分30分,答辩成绩低于18分者,评审不予通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素妹,联系电话:68531650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400/202411/f4d9425f1fe8459ea644cd4d8d26e04d.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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