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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和财政部初审意见反馈,我区“双先”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包头市财政局,赤峰市林西县财政局。

  (二)先进个人

  自治区财政厅债务管理处处长赵传孝,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张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反应。

  联系电话:419250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202411/t20241104_2601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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