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自考、法考……我省这些考试收费有调整!
时间:2024-06-04 文章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近日,省发改委、财政厅发布一系列考试收费调整通知,涉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新闻记者、执业药师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调整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60元。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两个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9元(考试费60元,考务费19元)。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1元(考试费80元、考务费11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设客观题考试科目2科和主观题考试科目1科,其中客观题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
上述考试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https://czt.fujian.gov.cn/jdhy/hygq/202405/t20240531_6458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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