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意见征求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4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4-06-20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渝财复〔2024〕662号

  

  张奕委员:

  您提出《关于充分盘活闲置资产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第0437号),经与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关于“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将资产盘活作为主责主业,加快推进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盘活。

  在盘活闲置教育资源方面,市教委牵头开展了对农村闲置学校的调研并提出了处置建议。对于提案反映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有接近300亩校园基本闲置”问题,经与学院沟通,该学院歇马校区处于自用状态,目前主要作为写生基地、无人机训练基地和劳动教育基地使用。当前,学院处于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的关键时期,生均土地、校舍面积等办学指标是关键因素,且部分楼房已出现不同程度破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定程度影响资产盘活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把农村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工作任务,对少数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处置的校舍及新产生的闲置校舍,督促相关区县和高校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妥善做好闲置校舍的利用和处置。

  在盘活闲置国企资源方面,按照“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目前正通过出租、出售、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盘活工作,部分资源已在重庆联交所“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项目专栏”公开发布,吸引意向方投资合作。关于您提到“盘活闲置国企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我们大力支持,并鼓励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将适合的资产用于卫生民生事业建设。但国有企业资产不属于公共资源,是企业法人财产,关系到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群体利益,其使用和处置需要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资产具体条件等进行论证决策,对适用于卫生事业的国有闲置资产,我们也将加大力度指导企业全力配合,助力卫生民生事业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使用方与资产所属企业接洽协商合作事宜。

  在盘活闲置医疗资源方面,市卫健委制定《委属(代管)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建立资产盘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采取调剂使用、盘活变现、移交上划等方式推进闲置资源盘活。近年来,先后多次将仍具有使用价值但无法满足市级医院使用要求的替换设备、核磁共振等医疗设施设备无偿划转至区县医院,积极推动市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再利用,加快区县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全市各级各类闲置医疗资源的统筹利用,推动市、区两级医疗资源下沉区县、乡镇,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姜国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联 系 人:杨  涵

  联系电话:67575528

  邮政编码:401121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tlm_268/jyta/ta/202406/t20240619_133066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