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W118号提案的答复吉财金〔2024〕351号
时间:2024-06-20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对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W118号提案的答复
吉财金〔2024〕351号
童强委员:
您在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政府科技投资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有效促进创业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各级投资基金的联动平台,发挥协同效应”方面
按照更好发挥基金的牵引作用、助力吉林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省财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和产业布局,进一步壮大基金规模、完善配套政策、规范运营管理、促进协同发展。目前,我省产业引导基金已积极向央企、国家级引导基金推介我省资源、优势产业及优惠政策,并成功引入国家基金、资源参与我省经济建设。一是与银河投资、国家新兴产业基金合作设立了规模3亿元的吉林银河生物投基金;二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挥军民融合的战略部署,参股了规模560亿元的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三是与国投集团合作,参股了规模为100亿元的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资金,目前基金已投资48个项目,投资金额30.2亿元。
二、关于“发挥投资行业协会、投资联盟的协调能力,推进项目资源共享”方面
一是为促进我省基金行业规范建设和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我省基金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省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作为发起单位筹备设立吉林省基金协会,未来将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势,实现区域间、基金间、投资机构间科技项目及投资理念信息的互通,在协会内有效推进项目资源共享;二是为更好的发挥各类政府基金投资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子基金和直投项目的投资力度,已研究制定基金优化整合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的投资,加速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鼓励创新,容忍失败”方面
一是完善基金绩效考核管理。实行引导性考核,结合支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吸引社会资本的规模和质量等情况,重点考察政策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当兼顾经济效益。二是强化基金内部激励约束。允许基金公司员工进行跟投,且对跟投产生的收入,不纳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控;鼓励基金公司按照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给予突出贡献人员奖励。三是完善风险容忍和尽职免责制度。给予基金一定的投资损失容忍率,并在依法合规、履职尽责等前提下,对客观因素导致的基金损失或绩效目标偏离,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四、关于“借鉴外省经验,择机成立应急转贷基金”方面
我省市场经营主体确有应急转贷资金需求,我厅原则上支持设立转贷基金,目的是规范转贷资金市场、构建全省转贷资金服务体系,帮助企业以较低的用款成本解决临时流动性需求。目前,省工信厅正在牵头研究组建省级应急转贷基金,并起草了相关制度文件。目前尚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阶段。
在此,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省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对我省科创领域发展的关注关心,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jyta/202406/t20240612_3204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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