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 震慑违法行为新疆集中销毁货值905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时间:2024-07-04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6月14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2024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新疆乌鲁木齐市作为分会场,同步参加全国统一销毁行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多里坤·阿吾提出席活动并讲话。
本次统一销毁行动,是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质量强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新疆此次销毁的物品包括食品、药品、农资化肥、日用品、服装鞋帽、饮料、白酒等10余类,共65吨,货值金额达905万元。本次集中销毁活动涉及的商品,主要是2023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围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的涉案物品,涉及多个领域,是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工作成果的一次具体行动。销毁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符合绿色环保相关规定。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多措并举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每年的“3·15”“4·26”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侵权假冒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持续释放震慑效应。近两年以来,新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累计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13万件,案值2.69亿元,罚没款1.05亿元,捣毁窝点69个,移送司法机关240件。联合公安、农业、海关、烟草、卫健等部门同步开展销毁活动,包括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消防器材、农资、玩具、校服、工业用品等23个大类三百八十多个小类,总货值达到8465.49万元,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本次销毁行动由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企业、协会代表参加活动。
—转自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zzf/202407/451a96f3157c4afd99ede335bfff7c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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