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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稳定粮食生产安全 ——我省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系列解读之二

时间:2024-08-28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多年来,我省的粮食生产实现跨越式增长,全省粮食总产量从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超过800亿斤。特别是2023年达到了837.3亿斤,是我省有史以来最高产量水平,占全国总产量的6%。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农业保险发挥的兜底保障作用。

  “国家正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吉林省将承担全国1/5的任务,目标是,2024年粮食总产量实现880亿斤,让每个中国人的饭碗里装进更多的‘吉粮’,这是国家赋予我省的重要使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钟东介绍。

  目前,我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已发展到17.5万家,其中,农民合作社7.8万家、家庭农场9.7万家。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从事规模化经营,在农作物增产、降耗、节本增收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是各类主体在土地流转、生产经营等方面投入较大,比普通农户承担的风险也更大;另一方面,近年来我省极端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农业生产易受大面积自然灾害影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来说,增加了种植风险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收入的稳定性。

  “为此,今年我省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十分及时,是在更广和更深的层面,为广大农户和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灾害减损兜底保障。”钟东说。

  据他介绍,我省的农业保险已有17年的发展历史,具有“起步早、发力准、成效实”等优势。特别从2020年开始,我省的农业保险迈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至2023年,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已增至51亿元,风险保障水平已增至1709亿元。农业保险在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也对稳定粮食生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完全成本保险这个险种,保的是总成本、全成本,相当于把保障范围覆盖到更广阔的农业生产环节中。

  “举个例子,2023年,榆树市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投保了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在汛期内因洪涝灾害,有2092亩的玉米受损较为严重,保险公司为他们支付了141.25万元的赔款。这笔赔款,就是对这个合作社实打实的经济补偿,让他们尽快恢复了农业再生产,给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钟东表示,“我们建议,广大农户,特别是从事规模经营的农民,很有必要把农业保险作为自己管理粮食生产风险的工具,积极投保,也希望保险机构加强保险服务,规范业务操作,用方便、专业、贴心、高效的理念,帮助农户减少灾害损失,让端稳吉林饭碗、端稳中国饭碗的底气更足。”

  来源:吉林日报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zcjd/202408/t20240822_3285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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