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川财资环〔2024〕55号
省地质局、省地调院:
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部门2024年省级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预算合计10000万元。其中:省地质局7093万元、省地调院2907万元。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3-专用设备购置”;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全部为政府采购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用要求
为引导地勘单位回归主责主业,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省地质局重点购置矿产勘查设备,省地调院重点购置矿产科研设备。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购买电脑、汽车等通用设备,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中央、省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省地质局、省地调院需根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自有资金统筹用于设备购置。
二、管理要求
省地质局、省地调院在30日内将专项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并在规定时限内报财政厅备案。专项资金执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省地质局、省地调院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财政厅。财政厅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下载:2024年省级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省地质局)
2024年省级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省地调院)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qtwj/2024/8/19/5f0dac008a0941f1a93a7bfa5c9422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