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
时间:2024-09-10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9月6日下午,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对厅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行进一步专题学习。省政协副主席,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学群主持会议并讲话。
尹学群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五个专项行动”,制定实施“五聚焦五争做”举措,全省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政治三力”进一步提高、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提质增效理念进一步强化、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提振、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激发,有力助推了财政中心工作。
尹学群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巩固、持续深化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并将其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要强化政治建设铸忠诚。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求,推进“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拓展“感恩二十载 奋进新时代”循迹溯源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矢志践行中筑忠诚、明方向、抓改革。
二要强化《条例》学习抓常态。充分发挥厅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以及财悦读等特色学习载体作用,持续深入学习《条例》、用好《条例》,做“六项纪律”的坚定守护者、执行者。在征集各支部特色亮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总结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党纪守党纪作为“常修课”“终身课”。
三要强化自警自省守底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36条办法”,常态化开展节前案例通报、廉政提醒等工作,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杜绝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化警示教育,用好《浙江省财政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集》,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排查风险点,不断稳固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要强化问题导向增效能。针对党纪学习教育查摆的问题,通过“三张清单”抓好落实,坚持把“解决一件事”升格为“解决一类事”。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专项整治整改成果成效。发挥系统联动作用,建立健全深化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机制,提升党建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效能。
五要强化清廉建设展本色。深化党员“进出育管爱”全链条管理,注重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从政“五个严禁”行为规范,推动构建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良性政商关系。梳理巩固清廉财政建设三年行动成果,迭代升级“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清风财韵”廉洁文化品牌的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树牢勤廉导向、勤廉追求。
原文链接:http://czt.zj.gov.cn/art/2024/9/9/art_1164173_58929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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