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出台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 严把预算绩效第一关
时间:2024-09-10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日前,市财政局出台《九江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推动建立政策和项目立项评估决策机制,进一步优化预算资金分配,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明确评估范围,优化预算编制。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新增4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上且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在4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重大政策和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有利于发挥绩效管理在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过程中的约束力,进一步压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责任。
二是明确评估内容,优化评估指标。《办法》明确项目事前评估内容为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并细化设置为20项评估要点。明确政策事前评估内容为政策必要性、政策可行性、政策经济性、政策效率性、政策效益性,并细化设置为15项评估要点。《办法》同时明确了各项指标的具体评估打分标准。
三是明确评估方法,优化评估深度。一方面结合项目实际,根据项目特点、预期产出和效益情况等因素,对项目预算进行分解细化、定量分析,有助于合理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控制项目预算资金规模。另一方面将事前绩效评估与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相结合。重视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的运用,将虚化的项目成本做实,重新核定项目的成本费用构成,实现与项目预算编制的深度融合。
四是明确评估职责,优化评估程序。明确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申请项目入库前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工作科学划分为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和评估报告阶段。同时对各阶段需要报送的材料进行了统一规范,包括评估表、评估报告模板、佐证材料清单、审核表等。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9/5/art_39211_5001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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