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财政聚焦幼有所育 强化财政保障
时间:2024-11-27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汕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二十大“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上持续用力。大力发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托育服务,办好民生实事,解民忧、增民利、暖民心,通过强化财政保障措施,推动幼儿托育体系发展,以公益性、普惠性和安全性的托育服务带动提升千家万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示范引领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一是根据《汕头市创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工作方案》,经托育机构自评申报,区、县级初评推荐,组织专家组逐一复核评审并公示,每年评选7家机构授予“汕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汕头市财政对每个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示范性托育机构引领全市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多次组织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为托育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及行业标杆。二是为了推进婴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汕头市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了汕头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并在指导中心组建了专业指导团队,负责为全市托育行业提供指导服务,2024年市财政对指导中心给予5万元经费投入。
大力推进公办托育园建设。在充分调研托育服务需求基础上,结合国家及地方“一老一小”项目规划,2024年汕头市启动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列入本年度市十件民生实事,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市级资金130万元。该项目预计2025年投入建设,总投资额6979.91万元,汕头市财政将积极协助该项目申请2025年专项债资金,建成后承担全市婴幼儿照护托育综合指导业务,为全市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及样板标杆,充分发挥公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引领、带动辐射和指导作用。
提供生育扶持补助。为贯彻落实人口发展政策,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增长,2024年汕头市财政继续积极配合做好生育扶持工作,2024年省市财政下达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资金1605.16万元,为孕产妇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免费筛查项目提供经费支持,鼓励优生优育,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利益。此外,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汕头市主要通过生育保险待遇落实育儿家庭的社会保障。
幼儿是朝阳,是未来,是希望。幼有所育,牵动千万家庭,是家事,更是民生大事。下一步工作中,汕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把构建公益性、普惠性和安全性的托育服务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财政职责,配合市主管部门申报相关资金,积极向中央、省争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汕头市托育服务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鼓励多元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整合多方资源,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全力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托育服务工作,推动汕头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让“朝阳”更艳,让“朝霞”更美。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dfczxx/content/post_45826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