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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3号)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3号)

  一、项目编号:HB202407360401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多媒体网络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苏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被投诉人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15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多媒体网络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于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月11日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提出质疑,8月15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8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当中的(售后服务及体系、培训、供货服务及保证措施。)以上评分标准的内容都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4〕43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10/t20241021_2093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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