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执业许可的公告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公告〔2024〕70号
依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04号)的有关安排,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执业许可已被依法撤销,相关执业许可证书也已交回广东省财政厅。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分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2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1日
文件下载: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执业许可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51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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