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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4号)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4号)

  一、项目编号:HB2024054140010009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电子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电子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政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989号中山尚郡5号楼1410

  被投诉人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伟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晨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恒大御景半岛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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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电子设备项目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7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伟晨公司。2024年7月26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024年8月6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4年8月15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一为:中标公示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电动喷绘卷帘”生产制造商为河北伟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此供应商不是生产型企业,不具备此项生产经营范围,涉嫌欺骗、虚假承诺。

  投诉事项二为:中标公示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吸音墙板”生产制造商为北京双裕电器有限公司,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查无此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4〕4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10/t20241024_2095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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