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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5号)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5号)

  一、项目编号:HB20240336021000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学生公寓直饮水机、生活热水机购置(政府采购—货物)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天元办公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70号省直广厦湖前小区32座33#-38#(后连体5、后连体6)

  被投诉人1: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学院路2号

  被投诉人2:河北卓创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98号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顺深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滘社区凤翔路68号之一2栋三层B区

  四、基本情况

  “2024年学生公寓直饮水机、生活热水机购置(政府采购—货物)”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24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佛山市顺深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27日,福建天元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卓创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4年7月5日,河北卓创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4年7月16日,福建天元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一:项目名称:2024年学生公寓直饮水机、生活热水机购置(政府采购—货物)(资本性支出)项目编号:Z130000240746200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佛山市顺深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严重损害我公司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二:佛山市顺深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型号DL-T、30L/6KW/380V和DL-W、60L/6KW/380V,提供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严重损害我公司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三:佛山市顺深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型号DL-T、30L/6KW/380V和DL-W、60L/6KW/380V,与该公司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不符,提供的三无产品响应本次招标要求,严重损害我公司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中“该单位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三中“中标型号DL-T、30L/6KW/380V和DL-W、60L/6KW/380V,与该公司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不符”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一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中“提供的三无产品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4〕45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10/t20241030_2098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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