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摩羯”台风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相关市县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二批)的通知》(财农〔2024〕66号),现下达相关市县“摩羯”台风农业救灾资金(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用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市县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收到省级指标文件后,在1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资金分解文件和项目安排清单应于10月21日前抄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同时,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印发的《海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二、请相关市县填报《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附件2),于10月21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绩效目标填报要与防台救灾工作相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我省“摩羯”台风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区分中央和省级资金)报送我厅。
附件1:2024年“摩羯”台风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11/f8622af9dc1f4d1086953f1c1c0ebf55.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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