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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逐步取消农贸市场活禽交易

时间:2021-04-06 文章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宁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等多部法规草案。

  据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条例共八章62条,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监督管理等内容。

  其中在饮食方面,条例要求,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证青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以及提供的膳食、饮用水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逐步取消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涉及活禽经营等行为的,农贸市场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做好清洁消毒,废弃物和病死畜禽处理应当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禁止经营病死畜禽,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对餐饮浪费行为制度,完善防止餐饮浪费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餐后打包服务,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此外,在烟草方面,条例明确下列室外特殊区域禁止吸烟: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少年宫、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外公共场所;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区域。禁止吸烟场所和区域,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