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范农作物种子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时间:2021-04-26 文章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据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获悉,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通过规范新品种登记、认定及保护,规范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强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等四个方面,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管理。
《通知》明确,列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应当登记。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各地要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
在规范生产经营许可方面,《通知》要求,要严把市场准入关。种子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应在农业农村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通知》要求经营不分装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进行种子生产的主体,要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各地要对辖区内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及食用菌菌种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对未规范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要在三个月内完成限期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当地种植面积大、经济价值高,以及近年群众举报维权多的蔬菜种子、果树种苗、食用菌菌种等列为重点监管范围。把质量事故多、群众举报多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各地要规范标签标识、使用说明书和生产经营档案。严禁散装种子(种苗等不能包装的除外)和无标签、无使用说明书的种子上市销售。要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销售散装种子、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